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二、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七)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九)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考试报名开始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报考材料
个人照片、基本信息填写、学历信息填写、学位信息填写、工作信息等,具体以报名界面实际上传为准。
报考流程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指南,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缴费。
报考时间及费用
1.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10:00至1月27日12:00。缴费时间:2026年1月5日10:00至1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10:00至7月2日12:00。缴费时间:2026年6月12日10:00至7月2日18:00。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报名费用标准
海南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琼价费管〔2014〕10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科55元(含上缴财政部评价中心的考务费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6元、高级资格考试每科15元)。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