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申报

办理条件

应税车辆、船舶未被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

办理材料

1、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复印件,不能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应报送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复印件1份;

2、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3、《车船税纳税申报表》2份;

4、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车辆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3份;

(2)新购置车辆的纳税人,还应报送:购买车辆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复印件1份。

如您为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船税申报业务:

1、船舶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船舶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2、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

3、《车船税纳税申报表》2份

4、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船舶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2份;

(2)新购置船舶的纳税人,还应报送: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车船税网上申报及缴款功能路径: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注意事项

1.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无需申报车船税。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随身行李,核定载客人数包括驾驶员在内不超过9人的汽车,不包括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货物的客车、货车等商用车。

2.救护车、旅居车、殡葬车等车辆应当按照乘用车征收品目根据车辆排量进行申报。

3.购置新车的从购置当月开始计算缴纳车船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的,车船税计算至上述情形发生前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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