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办理材料
在提交职称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已取得并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除需提交必要的纸质版材料外,所有申报资料均需以电子形式一并提交。申报表格需从官方指定平台下载,确保准确无误地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完毕。
注:根据职称类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有不同,具体以实际要求为准
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需要材料如下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分为基础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标注流水号 ,并分别刻录光盘。
1.基础材料申报
申报人提交基础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为复印件材料,电子版必须是原件扫描件并刻录光盘。评审结束后,申报佐证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提交基础材料申报时,必须填写《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信息表》和《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单独胶封装订。高级、正高级一式3份,相片4张(一寸近期彩照),每份评审表各贴1张,另附1张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业绩成果材料申报
申报人提交业绩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为复印件材料,电子版必须是原件扫描件。评审结束后,业绩佐证材料一律不退还;申报人必须填写《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绩库》与业绩材料一并刻录光盘。
办理流程
政策发布:政府会在每年的11月至12月期间,对外发布下一年度的职称评审政策文件,其中详细列明了职称申报的各项条件、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
申报启动: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人士,需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通过官方指定的线上平台递交完整的申报资料。逾期未能提交者,只能待来年再次进行申报。有关具体申报时间及其它相关信息,请参阅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专家审议:申报阶段结束后,职称评审委员会会立即启动对所有申报材料的严谨审核程序,旨在确保整个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
公示颁证:评审结果将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顺利通过评审的申报者,将会收到由官方机构邮寄送达的职称证书。
办理地点
评定时间及费用
时间安排:
1、受理高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4日至8月15日。
2、受理中级评审材料时间:7月25日至8月29日。
3、受理初级评审材料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收费标准:
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高级580元/人;论文鉴定费200元(部分对论文鉴定有要求的高级评委会需要收取该项费用)。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帐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注:各个城市均有差异,请按照实际情况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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