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申请

申请指南


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信息来源说明

  • 核心政策来自海南省教育厅 +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 2025 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 2025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 市县执行细则来自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各市县教育局官网 2025 年 7-8 月官方公告
  • 海口地区流程更新自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5 年 8 月最新公示
  •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为海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唯一承办银行


一、贷款基本信息

  • 贷款性质:国家政策性信用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 办理地点: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全省统一受理时间(2025 年)
  • 2026 年预申请:三亚等市县已启动 2026 年预申请(5-6 月),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提前通过学校完成资格认定,实现 "零跑腿" 办理


二、申请条件


(一)借款学生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 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科研院所、党校等正式录取,取得真实有效录取通知书的预科生、新生、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 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海南省
  4.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5. 当年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优先支持对象(满足任一即可):

  • 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家庭
  •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
  •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 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经济困难家庭
  •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 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他近亲属担任
  2. 孤儿的共同借款人为法定监护人或自愿承担还款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海南省同一市县
  4. 非父母 / 监护人担任共同借款人的,年龄需满 18 周岁
  5.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6. 借款学生未满 16 周岁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监护人,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三、申请材料

(一)首次贷款(必须现场办理)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备注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涂改可通过 "国家助学贷款"APP 或学生在线系统导出打印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签名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提供
3身份证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有效)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4户籍证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供双方户口簿
5就学证明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学生证原件或 1 个月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有学校注册签章


(二)续贷(可全程线上办理)

  • 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 登录 "国家助学贷款"APP 或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即可
  • 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线上签订电子合同


四、申请流程


1. 线上注册申请

  • 渠道 1:手机下载 "国家助学贷款"APP
  • 渠道 2: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 完成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就学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2. 资格审核

  • 海口地区:首贷学生需登录海易办 APP海南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 其他市县:首贷学生携带纸质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市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核


3. 签订合同

  • 首贷:审核通过后,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市县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纸质合同
  • 续贷:线上审核通过后,直接在 APP 或系统中签订电子合同


4. 高校回执录入

  • 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资助部门
  • 高校在 10 月 20 日前完成回执录入,贷款合同方可生效


5. 贷款发放

  • 11 月 20 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划转至高校指定账户
  • 贷款金额与回执金额孰低原则发放,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五、贷款额度与期限


贷款额度

  •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1000 元 - 20000 元 / 年
  •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1000 元 - 25000 元 / 年
  • 贷款金额严格按照 "学费 + 住宿费标准总和" 填写,合同签订后不可更改


贷款期限

  • 最长贷款期限 = 剩余在校学制 +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 最短贷款期限为 15 年


贷款利率

  •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减 70 个基点(LPR5Y-0.7%)
  • 利率每年 12 月 21 日调整一次,按浮动利率执行


六、还款政策


  1. 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学生无需偿还任何费用
  2. 毕业当年:自毕业当年 9 月 1 日起,由学生自行承担利息
  3. 还本宽限期:毕业后有5 年的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4. 正常还款:宽限期结束后,开始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每年 12 月 20 日为还款日(最后一年为 9 月 20 日)
  5. 提前还款: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


七、海南省各市县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市县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海口市线下签约:龙华区滨海公园路 1 号市民游客中心负 1 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美兰区海甸三西路 15 号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5 楼0898-66296899
三亚市三亚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88657810
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0898-23311915
琼海市琼海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62822775
文昌市文昌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63220313
万宁市万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62229330
东方市东方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25522156
陵水县陵水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83322366
澄迈县金江镇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0898-67620538
临高县临高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28284337
定安县定安县教育局一楼资助中心服务大厅0898-63806108
屯昌县屯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67811979
昌江县昌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26622315
乐东县乐东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85523337
保亭县保亭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102 室0898-83666208
白沙县白沙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27723307
琼中县琼中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86222316
五指山市五指山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86622327
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0898-28822356


八、重要官方提示

  1. 全省通办:海南省已实现生源地助学贷款 "全省通办",学生可在省内任意市县资助中心办理
  2. 线上办理:续贷学生可 100% 线上完成,无需跑现场
  3. 防诈骗提示:助学贷款无需缴纳任何手续费,所有流程均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切勿轻信 "代办"" 包过 " 等诈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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