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形
中央驻琼机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户口迁移登记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户口迁移登记
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军队文职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凭准迁证户口迁出登记
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录用户口迁移登记
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调动户口迁移登记
大中专在校生退学/被开除学籍或肄业回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大中专院校在校生转学户口迁移登记
大中专院校毕业户口迁出登记
夫妻投靠迁出后因离婚或配偶死亡回原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户口迁移登记
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总部企业正式员工户口迁移登记
本市居民在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户口迁移登记
父母子女/夫妻相互投靠从省内其他市县本市居民在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户口迁移登记
父母子女/夫妻相互投靠从省外迁入本市户口迁移登记
父母子女/夫妻相互投靠市内户口迁移登记
现役军人配偶与父母相互投靠户口迁移登记
省内居民在本市居住户口迁移登记
省外居民在本市居住就业户口迁移登记
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相互投靠户口迁移登记
离/退休或下岗失业人员返回农村原籍户口迁移登记
组织部门选聘人员户口迁移登记
退出消防员安置户口迁移登记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户口迁移登记
办理材料
迁往内地其他城市
1、准迁证(大中专院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
2、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二张
5、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注:户口迁移涵盖多种情形,各类情形办理所需材料不同,详见海易办办理页面。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首页下方菜单栏点击【城市】,左上角登录城市切换,在下方【特色专题】栏目中找到【椰城警民通】点击进入;点击【户政】进入后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如被驳回在“我的办件”反馈)审批通过后,按照提示选择办理方式,进入“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窗口办理”即申请人持申办材料原件和2张1寸近期白底彩照到窗口直接办理或预约办理时间后到窗口办理。
“邮寄办理”即申请人将申办材料原件和2张1寸白底彩照邮寄(省外迁入需要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将申办材料原件、2张1寸白底彩照和《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一同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并填写申请人收件地址、申办材料原件邮寄运单号;
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办件”),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网上推送到“我的办件”,申请人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签字确认或填写修改意见;
办理单位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打印盖章的簿(证)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根据办理类型有所区别,具体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