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介绍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
证件用途
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温馨提示: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证件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根据办理类型有所区别,具体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