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发生变更;
2. 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变更。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住证。
2、登记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含房产证、或房产备案登记表、或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借住在亲友住所的情况说明(附房主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
办理流程
居住证申领者携上述办理材料到居住所属地的公安户籍派出所以及委托机构进行申请。
也可以直接在“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和海南政务服务网上在线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网上办理的,8~9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居住证登记站: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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