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之前,应该在转出地已停保,在转入地已参保,并且有缴费记录,而且“男性<50岁、女性<40岁”,不属于临时缴费账户人员的,才能跨省转入到现在所在的城市。
办理材料
从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城镇居民:
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
注: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办理为准。
办理流程
省内不同市县之间流动:不用转移,直接办理账户合并。
可以通过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sbyb.hainan.gov.cn/)办理。
登录-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关系省内跨经办机构合并。
跨省转移线上办理:“掌上12333”app,登录-社会转移申移(转入、转出都可在这里办理)。
跨省转移线上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 登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