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省内户籍居民:实行“全省通”便民措施,海南省户籍居民可在海口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
2.省外户籍居民:实行“全国通办”便民措施,省外户籍人员可在海口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办理材料
①普通公民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即可办理;
②未满16周岁的人员须父母亲一方持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陪同办理。
注:内地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前,可以通过国家移民局app等渠道进行预约!
预约渠道:国家移民局官网或APP、小程序
注意:预约成功后,在预约的时间段里面携带相关材料到对应预约地点进行证件办理。
办理时限
办证时限为20日左右。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