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材料
① 男女双方身份证;
②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③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④ 军人须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士官证等)。
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地点
查看: 海南各城市婚姻登记处网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1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