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现今仍然维持夫妻关系
3、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亨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补办材料
① 男女双方身份证;
②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③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④ 军人须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士官证等)。
补办流程
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线上预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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